Doorway Search Case,門口搜查案,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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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Doorway Search Case,門口搜查案
中文:門口搜查案
解釋:〈美〉
指1976年的美國訴桑塔納〔United States v. Santana〕一案。法院在該案判決中確認,警察對於站在某一住家門口〔doorway of a home〕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其具有逮捕的可成立理由〔probable cause〕,無需取得搜查證即可對該嫌疑人實施搜查。因為法院認為,門口應被視為公共場所,在該處任何人都不應享有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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