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minus litis,訴訟當事人;訴訟之主,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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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dominus litis,訴訟當事人;訴訟之主
中文:訴訟當事人;訴訟之主
解釋:〈拉〉
也可寫作litis dominium。1在大陸法中,指於訴訟中作出決定並控制進程的人,通常以之與律師等代理人〔attorney〕相區別;2在海事法中,指於案件中代表缺席方當事人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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