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ator,(1)保佐人<br>(2)財產臨時管理人,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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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curator,(1)保佐人
(2)財產臨時管理人
中文:(1)保佐人
(2)財產臨時管理人
解釋:(1)在羅馬法及大陸法上,為保護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浪費人的財產而指定的財產管理人。在普通法上,他們實際上是監護人,除了大陸法上保佐人管理被保佐人財產的職責外,還要承擔撫養和教育未成年人的責任。
(2)在美國路易斯安那州,指被指定管理業主在外之不動產的人。另根據英國1870年《財產沒收法》〔Forfeiture Act〕(經1948年《刑事司法法》〔Criminal Justice Act〕予以廢止),如某人被指控犯有叛國罪或重罪,則國家可以委託他人為其財產管理人管理其財產,在其服刑完畢、被赦或被處死後,再將財產移交其本人或其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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