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舊時訴訟中的一種訴訟主張,宣稱其所控告的侵權行為、犯罪行為或其他不法行為從確定的某一天發生一直持續到現在,或者宣稱所控告的行為在確定的一段時期內的若幹不同日期或不同時間發生過。在英國1873-1875年的《司法組織法》〔Judicature Acts〕之前提起的侵權之訴〔action of trespass〕中,如果侵權行為是連續性的,則原告可在其起訴狀中述明給其造成損害的侵權行為從確定的某一天發生後持續至另一日,而不需對其中每一天發生的侵權行為分別起訴,從而避免復重訴訟〔multiplicity of actions〕,這種情況稱為基於連續性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laying the action with a continuan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