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詞條:contempt of court,藐視法庭(的行為或罪行)中文:藐視法庭(的行為或罪行)解釋:指故意妨礙、阻止法庭執行司法職務或故意貶低、損害法庭或法官的權威和尊嚴的行為。根據遠近因素,藐視法庭可分為直接和間接(或推定)兩類,前者指在法庭內或在距法庭很近的地方發生的妨礙法庭正常審理的行為,如使用攻擊性語言或暴力行為,此類行為可立即受到懲罰,也可稱為「刑事」藐視法庭;後者指在法庭外發生的拒絕或破壞法庭執法的行為,主要是拒絕或不執行法院的命令或裁決。根據訴訟目的,藐視法庭還可分為民事和刑事兩類。凡直接阻礙法庭審理行為或侵犯法庭尊嚴的藐視具有刑事性質,已構成犯罪,可被處以罰金或監禁;對於間接藐視法庭,即拒不執行法庭下達的對對方當事人有利的命令的行為,屬民事性質,法庭可採取罰款或拘留當事人措施,強制其執行法庭命令。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114法律准考證優惠 高分攻略 尊榮禮遇 114高分即時解答 律師司法官一試/司法特考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 114法律准考證優惠 高分攻略 尊榮禮遇 114高分即時解答 律師司法官一試/司法特考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