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指1250-1400年一批反對註釋法學派,採用辯證推理、邏輯推理、三段論、二難推理等研究方法的意大利法律學者。該學派起源於法國,由雅克·德·萊維尼(1215-1296)〔Jacques de Revigny〕創立,著名代表有西諾·達·皮斯托亞(1270-1336)〔Cino do Pistoia〕和巴托魯斯(1314-1357)〔Bartolus〕等。他們使羅馬法與城市法〔city statutes〕、封建習慣法〔feudal customs〕、日耳曼習慣法〔Germanic Customs〕和宗教寺院法的原則〔principles of the canon law〕相互聯繫、適應。其缺陷主要為依附於各種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