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rk of the Hanaper,令狀保管書記官,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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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Clerk of the Hanaper,令狀保管書記官
中文:令狀保管書記官
解釋:〈英〉
衡平法院涉及普通法方面的官員,在所有的訴訟都要求由文秘署簽發訴訟開始令的時期負責登記令狀所要求支付的費用,監視將令狀蓋章後放入大袋中。起初,這些令狀與回呈均保存在一個大籃子中。他還負責記錄所有已加蓋國璽〔Great Seal〕的特許狀、委任狀和授權狀等事宜。依1852年《衡平法院法》〔Court of Chancery Act〕,其職能移轉至文秘署皇家辦公廳書記官〔Clerk of the Crown in Chancery〕,依1873年《司法組織法》〔Judicature Act〕,其部分職能移轉至最高法院中央辦公室〔Central Office of the Supreme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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