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rk of Enrollments,(1)(衡平法院)登記書記官<br>(2)(破產法院)登記書記官,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Clerk of Enrollments,(1)(衡平法院)登記書記官
(2)(破產法院)登記書記官
中文:(1)(衡平法院)登記書記官
(2)(破產法院)登記書記官
解釋:〈英〉
(1)依1842年《衡平法院法》〔Court of Chancery Act〕設立,為1879年《最高法院法》〔Supreme Court of Judicature Act〕所廢止,現為中央辦公室〔central office〕的一部分。
(2)1732年設立,1842年廢止,後其職責移轉至首席破產登記官〔Chief Registrar in Bankruptcy〕。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114法律准考證優惠
高分攻略 尊榮禮遇
114高分即時解答
律師司法官一試/司法特考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