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rk,(1) (法庭)書記官;書記員<br>(2)法律助理<br>(3)(政府中的)書記官<br>(4)辦事員;庶務<br>(5)法官助理<br>(6)執事;神職人員,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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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clerk,(1) (法庭)書記官;書記員
(2)法律助理
(3)(政府中的)書記官
(4)辦事員;庶務
(5)法官助理
(6)執事;神職人員
中文:(1) (法庭)書記官;書記員
(2)法律助理
(3)(政府中的)書記官
(4)辦事員;庶務
(5)法官助理
(6)執事;神職人員
解釋:(1)(古)
指負責法庭檔案、記錄訴訟程序等行政管理、運作事務的官員,亦稱作「court clerk」或「clerk of court」。
(2)指法學院畢業的學生受雇於律師或法官,為其做法律研究、書寫案例分析等事宜。亦稱作「law clerk」、「summer」或「summer associate」。
(5)指協助法官調研、書寫和案例分析的律師。
(6)教會中削髮的神職人員,宗教改革前主要指非修道會的世俗牧師,以區別於修道會的牧師。該詞亦可泛指行使牧師職責的人的職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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