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詞條:clear and present danger doctrine,明顯且現實的危險原則中文:明顯且現實的危險原則解釋:〈美〉是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在1919年申克訴美國〔Schenck v.United States〕一案中,首創用來作為判定言論罪的標準的一項原則。霍姆斯在該案判決中指出:「每一個案件的問題在於所使用之言辭就當時特定的環境及其性質,是否具有造成一種明顯且現實的危險,使得國會有權防止其產生現實的禍害。」基於此,只有必須是為防止對政府合法保護的利益具有嚴重、即刻的危險的情況下,才能對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所規定的言論出版自由進行限制。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114法律准考證優惠 高分攻略 尊榮禮遇 114高分即時解答 律師司法官一試/司法特考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 114法律准考證優惠 高分攻略 尊榮禮遇 114高分即時解答 律師司法官一試/司法特考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