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ef Baron,財稅法庭首席法官,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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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Chief Baron,財稅法庭首席法官
中文:財稅法庭首席法官
解釋:〈英〉
即Chief Baron of the Exchequer,主持前財稅法庭的法官,財稅法庭後變成財稅分庭,1873年之後,被並入王座分庭,成為最高法院的一部分。隨著1880年首席法官凱利〔Kelly〕的去世,該職務被撤銷。原先由財稅法庭首席法官行使的權力,現由英格蘭皇家首席大法官〔Lord Chief Justice of England〕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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