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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assessor,(1)顧問律師
(2)法庭顧問
(3)財產估價員;估稅員
(4)保險損失估算員
中文:(1)顧問律師
(2)法庭顧問
(3)財產估價員;估稅員
(4)保險損失估算員
解釋:(1)(羅馬法)
指在一省總督或其他行政司法官的旁邊就坐,對其執法活動提供咨詢和幫助的有經驗的律師。
(2)指法庭邀請的具有專門科學或技術知識的專業人員與法官一起聽審案件。法庭顧問以其專門知識幫助法官解決案件的專門問題,但他對案件爭議事項無裁決權。在英格蘭,高等法院和上訴法院可在任何案件中邀請法庭顧問;較多的是涉及駕船技術和航行的案件,被邀請者稱為航海顧問〔nautical assessors〕。蘇格蘭最高民事法院在海事或專利案件中,上議院在涉及海事的上訴案件中,樞密院司法委員會在涉及教會的上訴案件中,都可邀請專門的法庭顧問。
(4)在出現事故引起損失時,就有關損失是否真實以及索賠金額是否合適進行評估的人〔loss asses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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