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詞條:apprenticii ad legem,實習律師;法律學徒中文:實習律師;法律學徒解釋:〈英〉該術語一直到1455年僅指已取得出庭律師資格,但還不是高級出庭律師〔servientes ad legem;serjeants at law〕的法律學徒。約從1455年起,這些人被稱作「實習律師」或「外席律師」〔utter barristers〕。以後,他們被簡單地叫做「出庭律師」〔barrister〕。但是高級出庭律師與一般出庭律師的區分一直延續到近現代。現在資深的出庭律師為有「Queen's Counsel」或「King's Counsel」頭銜的律師。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考後專區 司法四等上榜慶功宴 菁英回娘家享萬元好禮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課+測+輔 好評推薦 司法四等上榜慶功宴 菁英回娘家享萬元好禮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課+測+輔 好評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