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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與人道干預,鮮時事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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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蘇世岳 |
中文摘要 | 傳統國際社會基於「內政不干涉」、「不使用武力」等原則,反對出於任何理由進行對主權國家的武力干涉。直至後冷戰時期隨著建立「國際新秩序」的呼聲四起,國際社會的人道干預才逐漸為主要國家以及聯合國所接受,包括在伊拉克北境設立庫德族的安全區、禁飛區,聯合國和美國在索馬利亞的干涉行動,對1994年盧安達大屠殺的反思,以及透過空襲針對波士尼亞和科索沃所進行的干預,在在使得1990年代有時即被視為是人道干涉的「黃金時代」。 然而,對於發生在一個國家的內部衝突或者兩個國家間的衝突,為何國際社會要介入呢?學者曾以火災為例提出質疑。這個例子指出,如果建築物正在熊熊燃燒,還有人困在裡面,消防隊員必須冒著生命危險救他們出來,這是消防隊員的職責。可是,如果著火的建築物不是我們的,困在火裡的也不是我們的同胞,為什麼我們應派自己的消防隊員去冒險呢?對於這樣的質疑,支持人道干預的人士,主要提出三個必須進行干預的理由:
必須要注意到的是,當人道干預結合新型戰爭(恐怖主義或跨國恐怖主義)而採取「預防性戰爭」時,這將使得國際社會人道干預的道德基礎並不那麼令人信服。所謂「預防性戰爭」是指在對立的國際情勢下,在敵人尚未展現實質威脅時,為了避免一但戰爭爆發己方將處於劣勢,因而提前發動對敵人的戰爭。這種「先下手為強」的作為,很可能建立在根本不存在的威脅上,一般以為這將使其缺乏正義戰爭的基礎,從而使得「預防性戰爭」從未獲得國際法以及正義戰爭理論者的廣泛支持。 依照前述標準,在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後,美國對阿富汗和伊拉克所發動的戰爭,就很難被歸諸於人道干預的案例。這是因為在這兩起事件中,「自衛」是採行軍事行動最主要的理由,目的是防止「未來的九一一」重演,而不是「未來的盧安達」。更何況,在美國強行軍事介入後,「戰後正義」從未真正的來臨,包括阿富汗與伊拉克都陷入失敗國家的情境中,這就更讓人對美國的介入干預懷持質疑甚至反對的立場,因為人道干涉已經淪為強國對付弱國採取武力行動的藉口。即使如此,仍有學者為這樣的預防性戰爭辯護,他們提出,如果有針對大屠殺清晰的證據存在,進行人道干涉的國家或國際社會就不必要等到屠殺開始之後才行動,針對這樣的辯護,反對者則進一步反問,這些「清晰的證據」又要如何獲得確認呢? 綜言之,人道干預並不是主張國家主權的至高性應當被拋棄,而是當主權與人權面臨衝突時,「主權」不應該成為阻擋國際社會介入的藉口。然而,要賦予人道干涉十足的道德基礎卻也並非是一件易事,這也就是為何當國際社會面對恐怖主義或跨國恐怖主義的暴行時,無法團結一致採行共同行動的主要緣由。在這兩難的困境中,以前述火災為例,我們似乎可以這樣主張:如果這場火災是蓄意造成的,目的就在殺人,這時候介入干預就有其正義的基礎。即使如此,這大致也僅符合開戰正義的需求,但卻不一定能吻合作戰正義與戰後正義的要求。 相關考題:108原民三等、111身障三等 |
關鍵詞 | 人道干預、預防性戰爭 |
刊名 | 政治公行好初錫 |
期數 | |
該期刊-上一篇 | 「修昔底德」陷阱下的小國困境,鮮時事評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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