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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2022年解散和召集議會法》,鮮時事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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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蘇世岳 |
中文摘要 | 2022年英國政局一度動盪。繼短命保守黨Liz Truss內閣後,就任英國首相的同黨議員Rishi Sunak,更在2023年初面臨罷工浪潮的襲擊。面對近四十年來罕見的高通膨壓力,逼使英國教師、護理師、公務人員和火車工人接連走上街頭,這股怒潮在新任財長Jeremy Hunt宣布,五年內將刪減300億英鎊的政府支出後更是一發不可收拾。反觀英國工黨則趁著近幾次補選大獲全勝的餘威,開始醞釀舉行新大選的聲浪。 在此困境下,R. Sunak現下解散國會改選,無異形同將首相寶座拱手讓出。事實上,有關英國首相的國會解散權,在近十年中也是一波三折,主要涉及三部重要法案:《2011年國會任期固定法》(Fixed-term Parliaments Act 2011)、《2019年國會提前大選法》(Early Parliamentary General Election Act 2019)以及《2022年解散和召集國會法》(Dissolution and Calling of Parliament Act 2022),該三部法典對首相解散權做了不同的規定! 典型議會內閣制下解散國會屬於內閣首相的權力。但在立憲君主制的英國,解散國會屬於「皇家特權」(Royal prerogative),由英王在首相的建議下行使,使得英王的該項「皇家特權」更傾向儀式性權力,實質決定權卻掌握在首相之手,促使內閣大權有向首相集中的趨勢。然而,英國國會議員並非沒有任期限制,依據《1911年國會法》(Parliament Acts 1911),英國議員的每屆任期從十八世紀以來為七年一任,縮短為一任五年,但實務上英國國會總在皇家特權下,往往在五年任期屆滿前,即依首相提請解散改選。 《2011年國會任期固定法》即為節制英國首相恣意行使該權力的努力成果。在2010年大選前,英國工黨與自由民主黨不約而同提出要將議員的任期固定,而保守黨也承諾要對英王大權進行「民主限縮」,選後在保守黨與自由民主黨協商共組聯合內閣的過程中,《2011年國會任期固定法》成為聯合內閣的法案提出並獲得通過,該法主要重點有二:
依據《2011年國會任期固定法》舉行的大選共有兩次。第一次是2015年5月7日的大選,這是因為任期屆滿實施的大選;第二次是2017年6月8日的大選,當時由於脫歐爭議,時任英國首相Theresa Mary為獲得英國人民更強大的信任,在522票贊成,13票反對的情況下通過提前改選。然 2017年大選並未解決脫歐爭議,2019年7月Theresa Mary退任後,由支持脫歐的強硬派Boris Johnson另行組閣,之後包括自由民主黨和蘇格蘭民族黨三度提出提早改選動議,但都被保守黨否決,之後Boris Johnson首相調整策略主動提出《2019年國會提前大選法》,規避《2011年國會任期固定法》,將大選提前至2019年12月12日舉行。1惟在該次大選中,保守黨也在選舉公約中提出將在勝選後,進一步廢止《2011年國會任期固定法》。 2020年12月1日,英國內閣提案廢止《2011年國會任期固定法》,並提議將解散國會權力回歸首相,而在2021年5月11日的英女王演說中,也允予廢止該法,並將解散權歸返首相,2022年3月24日《2022年解散和召集國會法》正式公佈實施,該法主要重點有四:
相關考題:103年地特四等 |
關鍵詞 | 議會內閣制、首相、解散權、內閣、國會大選 |
刊名 | 政治公行好初錫 |
期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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