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美國制憲者力拒全國性公投,鮮時事評析
|
---|---|
作者 | 蘇世岳 |
中文摘要 | 2021年12 月18日,台灣舉行《公民投票法》頒布施行以來的第五次全國性公投,而新竹市也併日舉行「喝好水」地方性公投。第五次全國性公投中共有四項議題,在僅約41%的低投票率下,四項公投案皆未能跨過495萬的同意票門檻而遭致否決;惟新竹市的喝好水公投雖也只有43%的投票率,但獲得高比例的同意票通過。公民投票普遍被視為是解決代議民主弊端的有效工具,但回顧當代重要的民主代表國家,美國立國迄今各州雖不斷有各項公投案進行,但聯邦政府並未舉辦過任何一次全國性公投,這與制憲當時聯邦黨人的思考與見解有關。 1787年美國制憲時的重要辯論,主要收錄在《聯邦論》(或譯為《聯邦黨人文集》)一書中。這本文集蒐集美國立憲先賢包括Alexander Hamilton、James Madison、John Joe等三人(以下簡稱HMJ)發表在報刊上的文章。依據該文獻第49、50兩章,HMJ以為「既然人民是權力唯一合法來源,政府各部門擁有權力所根據的憲章也是導源於人民,因此不僅在政府需要擴大、縮小或重新加以安排時,應該取決於同樣的原始權力,並且在任一部門侵犯其他部門合法權力時,也應該訴諸此一原始權力」,「這項推理確實具有力量,它證明對於某些重大的非常事件,憲法應該明白規定讓人民自決」。這邊的「人民自決」即是公民投票,但HMJ卻進一步指出「要把人民自決辦法,作為防止各權力部門一切越權行為的預防措施,看來有些無法克服的障礙。」HMJ歸納這些障礙,主要有四:
然而,時至今日我們也能發現HMJ的觀點部分已與現實不合。最主要的就是,在廿世紀以後,立法權並非如HMJ預期的「一權獨大」,反而隨著要塞國家與福利國家的發展,使得行政權不斷擴張,行政機構人員數已經遠遠超過立法部門;其次,在HMJ的年代,普遍對於政黨具有負面的印象,這就使得其無法客觀分析政黨領導人在政治動員上的正面助益。即使如此,HMJ的其他觀察無疑具有相當的遠見。 相關考題:106年台大公事所入學考題、108年政大國發所入學考題、109年政大國發所入學考題 |
關鍵詞 | 公民投票、聯邦論、直接民主、間接民主、代議民主 |
刊名 | 政治公行好初錫 |
期數 | |
該期刊-上一篇 | 「修昔底德」陷阱下的小國困境,鮮時事評析 |
該期刊-下一篇 | 攻勢現實主義看俄烏戰爭,鮮時事評析 |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