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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師說爭點】少年保護事件與被害人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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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 主筆人:旭律師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6條規定:「審理期日訊問少年時,應予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及輔佐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及其他少年保護事件之相關條文,整體觀察,均未明文規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於少年保護事件處理程序中得到庭陳述意見,於此範圍內,不符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有違憲法保障被害人程序參與權之意旨。 ... |
刊名 | 法律電子報 |
期數 | 20211209 (1065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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