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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放大鏡】「挖斷電纜停電案」商家能否向行為人請求不能營業之損害?─論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之保護客體及重要實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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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 某日高雄火車站傳出,因鐵路地下化連續壁工程施工不慎,挖斷台電連結車站配電箱的纜線,造成車站停電。導致大廳和站內部分商家有6小時處於停電狀態,車站進出的閘門也沒電 … |
刊名 | 法律電子報 |
期數 | 20191114 (969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該期刊-上一篇 | 【重要論文導讀】承攬人未依限完成工作與契約解除─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256號判決評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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