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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黃律師學法趣】「意定監護」─自己的監護權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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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 目前我國成年人的監護制度,並沒有規定到在本人的意思能力還健全的時候,可以依本人的意願,選定未來的監護人,這在法律用語上,叫做「意定監護」,目前主管機關已經提出民法的修正草案,納入這項制度,並且已經送請立法院審議 ......more |
刊名 | 法律電子報 |
期數 | 20181011 (916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該期刊-上一篇 | 【重要論文導讀】連帶債務共同訴訟之型態及其確定判決之效力─評最高法院一○三年度台上字第二五八五號判決及其相關之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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