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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聽明台大說法】聰明讀書法─共有人中之一人行使物上請求權,這是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嗎?或者應適用訴訟擔當之法理呢?(Fin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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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 上一篇貼文談到:即便採訴訟擔當說,既判力的客觀範圍仍應僅限於原告丙對被告丁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而非全體共有人(包括甲、乙)對丁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但這樣的看法可能導致每一共有人來個車輪戰 ......more |
刊名 | 法律電子報 |
期數 | 20171109 (870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該期刊-上一篇 | 【重要論文導讀】論公寓大廈磁磚脫落之法律問題─高雄地方法院一○三年度雄小字第十七號民事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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