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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決議權限之解釋─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719號民事判決 文章下載
作者 法觀人編輯部
中文摘要
從股東會對於追認案的決議權限的討論來看,可將一審與上訴審之見解分別稱為「固有權限說」及「授權說」,前者認為股東會對於該事項本有決議權,決議自屬有效,但該等決議對董事會並無拘束力;後者則認為該事項之決議係屬董事會之權限,但董事會可委由股東會以決議行之,筆者贊同「固有權限說」。
起訖頁 52-56
關鍵詞 股東會決議、公司法第202條、董事會權限、固有權限說、授權說
刊名 法觀人
期數 201603 (208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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