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教學觀摩】人民團體限期整理案-釋字第724號解釋與評析 文章下載
中文摘要
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20條第1項:「人民團體經主管機關限期整理者,其理事、監事之職權應即停止」規定部分,其效果限制人民之結社自由及理事、監事之工作權,卻欠缺法律明確授權依據,違反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侵害憲法第14條、第15條保障之人民結社自由及工作權
刊名 法律電子報
期數 20150924 (763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熱門法訊速報】新聞選讀
該期刊-下一篇 【跟著黃律師學法趣】無「法定」扶養義務,無法申報扶養!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研究所上榜盛宴
勝試分享+書香禮讚
司法四等狂作題班
練題衝刺、有效提分
司律二試狂作題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