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發生違約情事,能否舉證證明債權人無損害而拒絕賠償違約金?(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94號判決)
作者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刊名 判解集
期數 201409 (25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民法245-1的適用範圍(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390號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養殖魚池是否為定著物?(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80號判決)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快速升級論述力
高點司律總複習
最新×重要×精煉
國考分眾課
為好名次而來
校園暑期活動
7/1~7/31限時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