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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跟著黃律師學法趣】無權占有他人土地,自應返還不當得利!
中文摘要
中央政府機關在施作堤防工程時,卻占用了阿彥伯原本擁有的這2筆土地,作為工程用地,一直到98年8月才開始公告補辦徵收,後來也將土地補辦徵收款發給阿月嬸領取…more
刊名 法律電子報
期數 20140424 (691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新聞放大鏡】房客自殺,房東是否得向其父母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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