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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黃律師學法趣】無權占有他人土地,自應返還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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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 中央政府機關在施作堤防工程時,卻占用了阿彥伯原本擁有的這2筆土地,作為工程用地,一直到98年8月才開始公告補辦徵收,後來也將土地補辦徵收款發給阿月嬸領取…more |
刊名 | 法律電子報 |
期數 | 20140424 (691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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