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名師啟試錄】論危險發生後之通知義務
文章下載
|
---|---|
中文摘要 | 保險契約為一最大善意契約,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的履行過程中可能發生一連串不同的義務,就廣義的財
產保險之告知義務而言,在訂立契約前有所謂的先契約通知義務,使保險人能夠根據相關資訊做出 |
刊名 | 法律電子報 |
期數 | 20140320 (686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備註 | 主筆人:鄭台大老師 |
該期刊-上一篇 | 【熱門法訊速報】新聞選讀 |
該期刊-下一篇 | 【重要論文導讀】人性尊嚴、人格發展─賦稅人權之底線 |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