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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黃律師學法趣】共同持有土地,有優先承購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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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 阿好嬸在100年底寄了存證信函通知阿財叔,說她打算以每坪45萬的價格,把土地出售給他人,信中要求阿財叔在收到存證信函後10天內,表示他是否願意以每坪45萬的價格行使優先承購權,如果阿財叔收到存證信函後10天內沒有回覆,這樣就會視阿財叔放棄行使優先承購權…more |
刊名 | 法律電子報 |
期數 | 20131226 (675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該期刊-上一篇 | 【教學觀摩】本票裁定若干法律問題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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