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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論文導讀】釋字第六五四號解釋與自由溝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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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 釋字第654號解釋將選任辯護權及自由溝通權提升至憲法層次予以保障,對於自由溝通權之限制,故有採取法律保留及比例原則等規範之必要,惟無庸上綱至採取等同令狀原則之作法 |
刊名 | 法律電子報 |
期數 | 20131114 (669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備註 | 一、出處:月旦法學雜誌,第192期,頁5-28 二、作者:陳運財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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