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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論文導讀】冒領存摺存款行為之刑責─評最高法院一百年度台上字第三二三二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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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 冒領他人存摺存款行為,最高法院認為成立詐欺罪,而取走存摺再歸還,則是不罰的使用竊盜。惟實際上金融機構只認定存摺、印鑑章與密碼,故第三人冒領行為難謂係施行詐術 … |
刊名 | 法律電子報 |
期數 | 20130620 (649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備註 | 作者:黃惠婷教授 出處:月旦法學雜誌,第207期,頁231-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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