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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歷史沿革

清華大學的前身-清華學堂,是中國清政府利用美國「退還」的部分「庚子賠款」於1911年辦起來的一所「留美預備學校」,辛亥革命後改稱清華學校,並於1925年開辦大學部,1928年改為國立清華大學。清華大學自成立以來培養了大量品學兼優的高級專業人才,對中國政治、經濟、法律、文化、科技和社會各方面的發展有非常重要的影響。

在清華早期(1909~1929)派出的歷屆放洋生中,有29名攻讀法學,其中17名讀法律,12名讀國際法,占全部放洋生的2.2%,他們回國後在中國近現代法律和外交事務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例如:著名法學家錢端升教授、燕樹棠教授、王化成教授、著名法官梅汝璈、著名檢察官向哲睿等都是這個時期畢業於清華而後出國留學的。

法學教育和法律院系在清華有很長的歷史,1925年清華學校增設大學部後,次年便成立政治學系,並開始在政治學系開設法律課程。清華改為大學後,1929年根據大學組織法,正式設立法學院,下設政治、經濟二系,院長為陳岱孫先生。當時法律與政治不分家,因而只設政治、經濟二系,法律課程仍然附設於政治學系內。政治學系開設的法律課程有:法學原理、國際公法、憲法、行政法、民法通論、刑法通論、中國法制史、國際公法判例、國際私法、國際組織等。這一時期的主要法學教師有趙鳳喈、王化成、程樹德、燕樹棠等。當時還有曾先後執教於美國哈佛、芝加哥大學的國際法學權威萊特(Dr. Quineey Wright)博士教授國際法課程。這個時期培養了王鐵崖等著名法學大師。

依照當時的大學組織法,法學院應設法律學系,梅貽琦校長也認為「法學理論之研究,為大學中所應注重,而為普通法校所忽視者,故願於此方向,一為矯正」。經過數年籌備,1932年經教育部批准,法學院正式添設法律學系,並提出「本學系宗旨,係對於應用及學理兩方面,務求均衡發展,力避偏重之積習,以期造就社會上應變人才,而挽救歷來機械的訓練之流弊」,此時由燕樹棠先生主持系務。然而嗣後國內部分人士主張停辦文法科,教育部亦迭令清華大學停止招收法律學系學生,系務遂於1935年中斷,政治學系、經濟學系學生所需要的法律課程,仍附設於政治學系內。

抗日戰爭時期,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南開大學在1938~1946年共同組成國立西南聯合大學,三校共建法商學院,下設法律、政治、經濟、商學四系,院長為陳序經先生,法律學系由燕樹棠先生負責。同時清華大學保留了政治學系中的法律課程,教授主要有張奚若、錢端升、王化成、趙鳳喈、邵循恪等。畢業生中有陳體強、端木正等著名法學家,端木正先生後來曾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清華大學的法學研究生教育也有很長的歷史,在梅貽琦校長的提倡下,清華大學非常重視學術研究事業,1929年經教育部批准,清華大學開辦研究院。1930年秋季,政治學系開辦法科研究所,以為「大學畢業生中成績優美、富有研究興趣者研修之所」。法科研究所設政治、經濟二學部,政治學部招收國際法方向的研究生。政治學部招考新生非常嚴格,每年僅錄取12名。政治學部開設的必修和選修的法律課程有:中國法制史、國際公法判例、國際私法、國際組織、公法(憲法或國際公法)專門選讀與研究、英國憲法史、條約論等。著名國際法學家王鐵崖先生曾在清華研究院法科研究所求學,並於1936年取得碩士學位。西南聯合大學時期,清華大學具有相當的獨立性,有自己的研究院和法科研究所。法科研究所設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三部,政治學部下設國際法組。在極為艱苦的條件下,法科研究所仍然培養了端木正等優秀的法學人才。

1946年10月,清華大學在北京復校後,在法學院下重設法律學系,由趙鳳喈先生擔任系主任,同時政治學系仍開設國際公法等法律課程。清華研究院法科研究所也一併恢復,由陳岱孫先生任所長,趙鳳喈先生兼任政治學部主任。是時法律系有一、二年級本科生,並招收轉學生。法律學系開設的法律課程已相當齊全,計有25種,幾乎包含了當時所有的法律學科門類,還為其他院系開設法學通論等全校性選修課。在趙鳳喈主任的主持下,法律學系非常注重專門知識的基本訓練,增加課外閱讀時間,參考書多半是英文與法文本,亦有中文及日文本,學生奮勉努力,教師兢兢業業,給清華帶來一股清新的風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49年10月20年華北高等教育委員會決定將清華大學法律學系併入北京大學。1952年全國進行大學院系調整,清華大學成為一所以工科為主的大學,整個法學院被合併到其他院校。從此,法律院系和法學教育在清華大學一度中斷。

1978年以後,由於開始重視法制建設和法學教育,清華大學從八十年代初就開始在全校進行普法教育,頗有成效。1984年成立經濟管理學院,下設經濟法教研組,進行經濟法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同年,為了處理清華大學日益增多的專利事務,成立了專利事務所。與此同時,自八十年代以來,有關院系在物證技術研究方面也有顯著成果;中國工程院院士、環境系教授錢易在環境法的研究方面也達到了很高的水平;土木工程系也開展了房地產法方面的研究。法學教育與研究在清華大學已有一定的基礎。

從八十年代初開始,就不斷有校友和社會各界人士要求清華大學恢復法律學科。在張孝文教授擔任清華大學校長期間,他首先正式提出要恢復法律學系。進入九十年代後,清華大學明確提出要在2011年建校100周年之際,將清華大學建設成為綜合性、研究型、開放式的世界一流大學。為實現綜合性大學的目標,1994年10月12日,法律學系籌建委員會,開始法律學系的籌建工作。在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至1995年9月8日,清華大學正式恢復建立法律學系,系主任為著名法學家王叔文教授。復建後的法律學系,旨在發揮清華大學多學科的綜合優勢,培養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所急需的法律人才。經過幾年的不懈努力,法律學系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發展到了相當的規模和水平。1999年4月25日清華大學建校88年周年之際,清華大學法學院正式復建。院長為著名法學家王保樹教授。

辦學宗旨與模式

清華大學法學院的辦學宗旨是發揮清華大學多學科綜合優勢,培養國家法制建設急需的複合型、高層次的法律人才,培養學生具有堅實的法學理論基礎,不僅擁有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和經濟管理科學等科際整合的背景,也有較強的電腦應用能力及較高的外語水平,為學生將來成為治國之才、興業之才和學術大師打下良好的基礎。

法學院把提高學生的全面素質和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放在首要位置,注重培養學生批判性思維和法律推理能力,使學生接受知識的過程同時成為參與法學研究和法律實踐的過程。在課程的設置和講課內容上求精、求新,除少量必修課外,設有大量選修課,為每個學生提供更能充分發展個性的空間。在教學方法上注重參與式、討論式教學並配以各種形式的模擬審判教學、診所式教學並至法律實務部門進行實習。

法學院主要開設兩種類型的法學教育課程:第一類是法學本科生、第二學士學位生、法學碩士研究生、法學博士研究生課程;第二類招收已經取得非法律專業學位的法律碩士研究生課程。

培養模式與辦學特色

除了以上特色,法學院還舉辦遠程教育,與香港大學聯合開設中國法律二學位課程,以培養出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知識結構、社會閱歷的法律人才。

而法學院重視的特色教育—開設診所式教育,則是希望透過參與解決實際發生的法律糾紛,從經驗與觀察中學習,增強法律理論、律師實務、律師職業道德。通過互聯網,一方面老師足不出校授以遠程教育,法學院的課桌遍及天涯海角;另一方面,學生置身校內學習網路課程,法學院的講台延至世界各地。法學院還的模擬審判、討論式教學,則是讓學生發展讀書、思考、討論的最大可能,尋找法學的真諦!

法學院開設的主要課程

一、本科生課程

課程類別 課程名稱(學分數)
基礎課 法學緒論‧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中國法制史學‧民事訴訟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商法學‧法理學‧刑事訴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經濟法學‧行政與行政訴訟法學‧國際法學‧國際私法學‧國際經濟法學
專業課 計算機文化基礎‧高等數學‧現代生物學導論‧物理學導論‧科學技術概論
跨一級學科課程 比較憲法‧親屬與繼承法學‧外國刑法‧外國商法‧外國民法‧法律實務‧法律診所海商法‧比較法導論‧法學專題講座(1、2、3)
專業選修課 犯罪學‧證據學‧法社會學‧仲裁學‧法哲學研究‧中國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學思想史‧國際貿易法‧保險法‧金融法‧電子商務與法律‧文獻閱讀(1、2、3、4)

二、第二學位課程

課程類別 課程名稱(學分數)
第一學期 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制(1)‧民法學(1)‧中國法制史學
第二學期 刑法學(2)‧民法學(2)‧刑事訴訟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國際法學
第三學期 商法學(1)‧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國際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比較法導論
第四學期 經濟法學‧國際私法學‧商法學(2)‧法律實務‧畢業論文

三、法律碩士研究生課程

課程類別 課程名稱(學分數)
必修課 鄧小平理論‧外語‧法理學‧民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經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國際法‧商法學
推薦選修課 中國法制史‧憲法學‧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法律實務講座
自選課 法學專題講座‧外國法專題講座‧計算機文化基礎‧科學技術導論‧科技法講座‧電子商務與法律講座‧金融與金融法講座

四、法學碩士研究生課程

清華大學法學院現有民商法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國際法學、刑法學、法學理論六個組。

1. 公共課部分

學位課程 政治理論課‧自然辨證法‧第一外國語(基礎部分)‧法理學
必修環節 第一外國語(專業部分)‧文獻綜述與選題報告‧學術活動‧社會實踐

2. 專業部分

組別 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 非學位課程
民商法學 民法總論專題研究‧物權法專題研究‧債權法專題研究‧商法專題研究(1、2) 知識產權法學‧外國民法.經濟法學‧英美合同法‧民事訴訟法‧民商法史‧法學專題講座
經濟法學 民法總論專題研究‧商法總論‧經濟法基礎理論‧市場管理法‧宏觀經濟法 行政法研究‧國際經濟法研究‧金融法研究‧公司法專題研究‧經濟法前沿問題‧社會研究方法
刑法學 刑法總論‧刑法各論‧歐陸與日本刑法‧犯罪學與被害人學‧刑法史 刑事訴訟法學研究‧英美刑法‧監獄法學‧刑事政策學‧刑事法前沿問題‧社會研究方法
國際法學 國際法研究‧國際私法研究‧國際經濟法研究‧著名國際法案例分析‧國際貨物法 國際法前沿問題‧國際稅法‧國際經濟法前沿問題.區際衝突法‧外國涉外法律研究‧社會研究方法
法學理論 西方法哲學‧法社會學導論‧比較法總論‧立法與司法研究‧中國法律思想史研究 人權理論與實踐‧比較法專論‧社會理論之法—從馬克思到哈貝馬斯‧中國法理學前沿問題‧法哲學導論‧社會研究方法
訴訟法學 民事 中國民事訴訟法‧比較民事訴訟法‧民事政據法‧國際民事訴訟法 民法學前沿問題‧律師制度專題研究‧仲裁法‧民事訴訟法前沿問題‧外國民事證據法‧法社會學和法經濟學
行政 行政訴訟法學‧外國行政訴訟法‧比較行政法‧民事訴訟法學前沿問題 憲法專題研究‧證據法‧行政法前沿問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法前沿問題
刑事 中國刑事訴訟法‧外國刑事訴訟法‧刑事證據法‧律師學 刑事法前沿問題‧外國刑事證據法‧刑事偵查學‧物證技術‧檢察學‧刑事政策學

五、民商法學博士研究生課程

學位課 公共必修課 馬克思主義理論課‧第一外國語基礎部分
基礎理論課 民法總論
專業必修課 民法專題研究‧商法專題研究‧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民商事權利多種法律保護研究
必修環節 文獻綜述與選題報‧學科綜合考試‧學術活動與活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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