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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153號
公佈日期:1978/07/07
 
解釋爭點
抗告未繳費,未命補正逕駁回之確定裁定,屬適用法令違憲?
 
 
解釋意見書
不同意見書二:
大法官 姚瑞光
壹、對於受理解釋之不同意見
人民聲請解釋憲法,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下簡稱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須具備下列要件,始得為之:
一、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
二、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
三、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
聲請解釋憲法,不合前項規定,即不具備上列要件者,大法官會議應不受理。同條第二項規定甚明。
先就第一要件言:
聲請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退休金(即清償欠款),各級法院己經裁判,僅各級法院之裁判,均難認為合法而已。此種不合法之裁判確定後,聲請人可對於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之裁定(認為不屬普通法院之權限),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註1)為理由,聲請再審,以求救濟。乃聲請人依法得聲請再審,而不聲請再審,何能主張其訴訟權遭受法院之不法侵害。
(註1)民事訴訟法第二四九條第一項第一款所謂「訴訟事件不屬普通法院之權限者」,係指法院現在受理之訴訟事件,依法應循其他程序請求救濟,其他法院(或機關)有權為實體上之審理,而普通法院無權為實體上之審理者而言。倘該訴訟事件即使向其他法院(或機關)請求救濟,其他法院(或機關),亦不能為實體上之審理者,即不得以「訴訟事件不屬普通法院之權限者(其反面意義為:該訴訟事件應屬於他法院或機關之權限)為理由,裁定駁回原告之訴。本件聲請人原為私法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職員,因月退休金之數額發生爭執(聲請人主張應按調整後新待遇之月俸額計算),聲請人起訴請求給付。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既非「中央或地方機關」,亦無任何「行政處分」(聲請書未檢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任何有關處理本案之文件)。似此情形,縱令聲請人循行政訟爭程序請求救濟,亦因台灣電力股份有份公司,係私法人之社團組織,不可能為「中央或地方機關(官署)」,自無「行政處分」之可言,與訴願法、行政訴訟法第一條規定得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之情形不合,故聲請人起訴所主張之情事,即非應屬於他法院(或機關)審判權限之範圍,普通法院就此項私經濟關係(僱傭關係)所發生之爭執,應屬有權審判。台灣台北地方法院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四九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駁回聲請人之訴,其適用法規,即屬有誤。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雖為政府資本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國營事業,但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僅其重要人員之任免,係主管機關之職權而已,其一般職員之聘僱,則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之。此項聘僱之職員,既非國家機關所任命,而係公司所聘僱,其與公司之關係,即係僱傭關係。本件聲請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聘僱之一般職員,而非主管機關任命之重要人員,其於退休時應得之退休金,實為基於僱傭關係應得報酬之一種,依行政法院五十九年判字第二九二號判例,「‥‥‥自來水廠技工,與廠方純屬私法上之僱傭關係,如因核發退休金事項,對於被告官署所引退休規定發生疑義,‥‥‥要不得依訴願法提起訴願」。故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認本件聲請人訴請按退休法令核發退休金,非民事事件,不屬普通法院之權限,以裁定駁回聲請人之訴,其適用法規,誠屬有誤。
又各級法院之裁定,均未就訴訟標的為實體上之審判,聲請人亦可另行起訴請求給付退休金(清償欠款),並不因各級法院之裁定違法,而喪失提起訴訟之權。總之,聲請人依法可充分行使其訴訟權,而自己不行使,殊無主張法院不法侵害其訴訟權,而聲請本會議解釋憲法之餘地。亦即聲請人之聲請,不具備上列第一要件,本會議依法應不受理。
次就第三要件言:
聲請人訴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給付退休金(清償欠款),經各級法院以裁定駁回後,聲請人主張「最高法院按五十年判例(按係指五十年台抗字第二四二號判例而言)裁定:毋庸命其補正,皆違反民事訴訟法八七、九一第一項,一二一條第一、二項,二三三條第一項,四四二條第二項,四四四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侵害訴訟權與財產權,牴觸憲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依此主張,本會議首應就形式上審究最高法院五十年台抗字第二四二號判例,是否為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法律或命令」。蓋我國憲法僅有「法律」牴觸憲法(憲法一七一條),「命令」牴觸憲法(憲法一七二條)之規定,而無裁判(包括判例,下同)牴觸憲法之規定。故裁判如非「法律」或「命令」,即不生裁判牴觸憲法之問題。
按裁判,係法院推事就特定訴訟事件或其附隨事項所為之判斷(意思表示),顯非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憲法一七O條);裁判,亦非各機關(雖然包括司法機關在內,但不包括專辦審判訴訟事件之法院推事在內)所發布,有法規性質之「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條),應無牴觸憲法之可能。亦即聲請人之聲請,不具備上列第三要件,本會議依法應不受理。
主張本件聲請,應予受理者,其所持理由,均難成立。茲分論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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