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83號
公佈日期:2019/08/23
 
解釋爭點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4條第4款、第5款及第6款關於退休所得替代率、每月退休所得、最低保障金額之定義;第8條第2項關於提高退撫基金共同撥繳費用之基準;第19條第2款及第3款關於配合精簡政策自願退休,增列年滿55歲要件;第36條關於優惠存款利率之計算、調降、底限及原領金額低於最低保障金額者,依原金額支給;第37條、附表三及第38條,關於本條例施行前後退休者,年度退休所得替代率計算基準、調降、底限及其適用;第39條第1項及第2項關於支領月退休所得之調降順序、底限,及原領金額低於最低保障金額者,依原金額支給;第67條第1項前段關於退撫給與得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及第77條第1項第3款關於停止受規範對象領受退休金權利等規定,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或比例原則?侵害受規範對象之財產權、生存權、教育工作者生活保障、工作權或平等權?
 
 
要旨

倘現階段改革目的確可提前達成,則相關機關至遲應於按第 92 條為第 1 次定期檢討時,依本解釋意旨,就系爭條例附表三中提前達成現階段改革效益之範圍內,在不改變該附表所設各年度退休所得替代率架構之前提下,採行適當調整措施,俾使調降手段與現階段改革效益目的達成間之關聯性更為緊密 (第 119-124 段)

內容
  1. 是本案所應審酌者,係政府為解決教育人員退撫基金瀕臨於 118 年破產之財務危機,及為達成該退撫基金得以延續至少一個世代(25 年至 30 年)之現階段改革效益目的,所採取系爭條例附表三規定之各年度退休所得替代率之調降期程及幅度等節流手段,其對受規範對象之財產權所造成不利影響,是否違反比例原則。
  2. 本院係採寬鬆標準審查上開調降原退休所得規定之合憲性,其判斷應取決於其所追求之立法目的是否正當,及其手段與目的之達成間是否具合理關聯而定。
  3. 查依行政院所提系爭條例草案,其中關於優存利息扣減部分之調降期程為 6 年,即第 1、2 年降為 9%;第 3、4 年降為 6%;第 5、6 年降為 3%;第 7 年起降為 0%;另自 109 年 1月 1 日起每年調降年度退休所得替代率 1%,調降期程 15 年,並將因此節省之退撫費用支出,以編列預算方式逐年全額挹注退撫基金。且在草案其他規定不變之情形下,如實際提撥率調至 18%,教育人員退撫基金用盡年限預估可由原 118 年延後至 138 年;如實際提撥率調至 15%,則可由原 118 年延後至 134 年。
  4. 系爭條例附表三於審議期間,立法者採取上開行政院草案所定之最末年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之架構,然將優存利息歸零之調降期程縮短為 2 年 6 個月,使受規範對象原於第 3年至第 6 年得領取之以相對優惠利率計付之優存利息提前扣除;就年度調降退休所得替代率期程及幅度部分,就調降期程定為 10 年、每年調降 1.5%,共調降 15%。由於上述二調降期程及每年降幅之設定,將可使節省之退撫經費支出提前全額挹注退撫基金,在上開起支年齡、替代率、平均本薪計算期間等因素不變情形下,系爭條例「現階段改革效益」之目的或將可能提前達成。
  5. 倘現階段改革目的確可提前達成,則相關機關至遲應於依第 97 條為第 1 次定期檢討時,依本解釋意旨,就系爭條例附表三中提前達成現階段改革效益之範圍內,在不改變該附表所設各年度退休所得替代率架構之前提下,採行適當調整措施(例如計算後減少退休公立學校教職員特定月份退休所得之調降金額),俾使調降手段與現階段改革效益目的達成間之關聯性更為緊密。
要旨

第67條第1項前段規定與系爭條例改革初衷不盡一致,相關機關應依本解釋意旨儘速修正,於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累積達一定百分比時,適時調整月退休金、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俾符憲法上體系正義要求 (第 125-126 段)

內容
  1. 為貫徹依系爭條例第 36 條至第 39 條所設定之現階段合理退休所得替代率之改革目的,國家自有維持依系爭條例重新審定之退撫給與之財產上價值,不隨時間經過而產生實質減少之義務。
  2. 系爭條例第 67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教職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之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得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衡酌國家整體財政狀況、人口與經濟成長率、平均餘命、退撫基金準備率與其財務投資績效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之」。並未對相關機關課以依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月退休金、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之義務,與系爭條例改革初衷不盡一致。相關機關應依本解釋意旨儘速修正上開規定,於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累積達一定百分比時,適時調整月退休金、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俾符憲法上體系正義之要求。
 
<  1  2  3  4  5  6   >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研究所上榜盛宴
勝試分享+書香禮讚
司法四等狂作題班
練題衝刺、有效提分
司律二試狂作題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