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nire facias juratores,陪審團召集令,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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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venire facias juratores,陪審團召集令
中文:陪審團召集令
解釋:〈拉〉
舊時普通法上的一項令狀。它指令郡長於指定日期將其郡內的12個自由且守法的公民帶到威斯敏斯特,以審理案件中的爭議事項。1852年的《普通法訴訟程序法》〔Common Law Procedure Act〕廢除了該令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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