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fitness to plead,無能力答辯,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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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unfitness to plead,無能力答辯
中文:無能力答辯
解釋:指刑事被告人的一種精神狀態,即如果其精神錯亂以致對其進行審判將是不公平的時候,就不能傳喚其對指控作出答辯或使之受審,而不論其是否在實施犯罪時即已精神錯亂。但在英國直到18世紀中葉,患精神病的犯人才真正有機會可被確認為不適宜受審。在現代訴訟中,已被羈押而待審的犯人,如被查明患有精神病或為嚴重智力低下者而無能力答辯時,可將其拘禁於醫院中以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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