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詞條:Twelfth Amendment,美國憲法第十二條修正案中文:美國憲法第十二條修正案解釋:〈美〉該修正案1803年12月9日由國會提出,1804年6月15日獲批准。該修正案改變了選舉總統的選舉團制度〔electoral college system〕。它是1800年總統選舉中眾議院在確定托馬斯·傑斐遜〔Thomas Jefferson〕和阿龍·伯爾〔Aaron Burr〕誰為總統出現僵局時提出的。因為根據憲法原規定,選舉團選舉兩人分別擔任總統和副總統,但選票上並不標明誰為總統和副總統,選票相等之時則交由眾議院投票決定。第十二條修正案要求將總統與副總統的選票分開,同時規定如果候選人中無人獲以州為單位的多數票時,由眾議院選出總統,參議院選出副總統。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