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ust fund doctrine,信託基金規則,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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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trust fund doctrine,信託基金規則
中文:信託基金規則
解釋:公司的財產首先應用作償還債務的基金。若其資產全部轉讓給他人,並告以公司收歇,再無餘款可供償債,則受讓人就受讓財產應對公司原有債務承擔清償責任,即衡平法上的保證。據此規則,若破產公司的資產在未償還債務之前已在股東之間進行了分配,則每一股東依其所獲金額對債權人負有償債義務。
→ common trust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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