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al examiner,訊問審查官,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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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trial examiner,訊問審查官
中文:訊問審查官
解釋:〈美〉
行政機關中負責聽證的官員,他有權進行聽審並接受證據,地位相當於審計官或法院的主事官〔special master of a court〕;是美國聯邦行政程序法制定之前對主持行政聽證的官員的通稱。1946年聯邦行政程序法制定後統稱為聽證審查官〔hearing examiner〕,1972年又改稱為行政法官〔administrative law judge〕,其地位逐步確定和獨立。
→ administrative law ju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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