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al by proviso,依被告請求繼續進行的審判,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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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trial by proviso,依被告請求繼續進行的審判
中文:依被告請求繼續進行的審判
解釋:如果原告停止訴訟,未將案件在方便的時間提交審判,這時被告向行政司法官提交陪審團召集令〔venire facias〕,其中包括這樣的語句:「假設…」〔proviso quod〕。如果原告為此目的也取得了任何令狀,則行政司法官應為他們召集一個陪審團繼續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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