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 of legal memory,法律可以追溯的年代,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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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time of legal memory,法律可以追溯的年代
中文:法律可以追溯的年代
解釋:原指有歷史記錄可考的年代。也指提起不動產之訴的追溯時效,根據1275年《第一威斯敏斯特法》的規定,自理查一世時期(即1189年)開始,這一時間便被稱為「Legal Memory」。但其後亨利八世時的《時傚法》〔Statute of Limitations〕用此名稱並將其壓縮為以40年為限,又其後則更降低為20年。現在美國各州關於收回不動產之訴的時效規定,仍稱之為time of legal memory, 通常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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