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ower to tax is the power to destroy.,有徵稅之權就有破壞之力;徵稅的權力就是破壞的權力。,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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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The power to tax is the power to destroy.,有徵稅之權就有破壞之力;徵稅的權力就是破壞的權力。
中文:有徵稅之權就有破壞之力;徵稅的權力就是破壞的權力。
解釋:〈美〉
首席大法官馬歇爾〔Marshall〕在麥卡洛克訴馬里蘭州〔McCulloch v. State of Maryland〕一案中作出的著名宣言。指不公平的稅負可導致破壞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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