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nant paravail,(1)分租承租人;次承租人;轉租承租人<br>(2)最終保有人,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tenant paravail,(1)分租承租人;次承租人;轉租承租人
(2)最終保有人
中文:(1)分租承租人;次承租人;轉租承租人
(2)最終保有人
解釋:(1)指承租人的承租人,即最終承租人。
(2)在封建體制下,皇室或君主是至高無上的領主〔lord paramount〕,受其封邑而又以之分封的是中間領主〔mesne lord〕,他既是土地保有人又是領主。所謂最終保有人是指不再將土地分封而確係自用、使用或收益的最後保有人。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