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pus utile,有效期間;有用期間;便利權利人的期間,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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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tempus utile,有效期間;有用期間;便利權利人的期間
中文:有效期間;有用期間;便利權利人的期間
解釋:〈拉〉
有用期間的計算並非從事件發生時開始,而是從受保護的當事人知曉事件發生時起開始,且在開始計算之後,也不計入當事人不能到法庭起訴、不能履行權利的日子,如節日、出國期間、從事公務期間、惡劣氣候期間等均可不計算在內。但疾病期間仍應計算在內,因可委人代理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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