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it acceptance,默示接受(遺產),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tacit acceptance,默示接受(遺產)
中文:默示接受(遺產)
解釋:指大陸法中的一種推定,如繼承人實施了只有繼承人才有權實施的特定行為,即可認為其已同意繼承遺產。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二試考前專區
考點速讀、提分必備
114年司律雲端函授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台政法研所專攻班
文章深度解說、題測評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