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us,法律地位;法律身份,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status,法律地位;法律身份
中文:法律地位;法律身份
解釋:它是法律人格〔legal personality〕的屬性之一,尤指自然人的人格。特指一個人在法律上所處的地位,而這又決定其在特定法律關係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一個人可以形成多種特定的法律地位,但多數法律在確定特定人的法律地位時,主要以一個標準個人〔standard individual〕為參考的,他是一個成年的、婚生的、男性的,以及具備其他條件的公民,有不同身份或地位的人就是依據上述規範之例外條件而設定的。法律地位的每個方面均涉及一定的權利和責任、有行為能力和無行為能力、特定的個人權利和資格的完整性等。一個人的法律地位大都是由法律所決定,而非以個人選擇或協議改變;即使在可以選擇改變法律地位的情況下,例如結婚,由此而改變法律地位的結果仍由法律所規定。法人通常被認為與一個成年的、心智健全、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因而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該術語在法律上一般不適用於法人〔juristic person〕。在羅馬法上,該術語指一個人〔persona〕的地位和身份。一個完全的羅馬市民必須享有自由身份、家族身份和市民身份〔status libertatis,familiae,and civitatis〕,有時也被稱為三種人格權〔tri capita〕。因此,有關身份的法律可能會把一個男人劃分為:奴隸或自由民;市民或外國人等,故也被稱為不平等法。有關此術語最著名的是英國法學家亨利·梅因〔Maine〕在《古代法》〔Ancient Law〕中的一句話,「人類社會進步的每一次運動都是從身份到契約」〔The movement of progressive societies has been from status to contract.〕。該術語有時也類推適用於物,尤指不動產。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