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ssion,會期;開庭期,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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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session,會期;開庭期
中文:會期;開庭期
解釋:法院、立法機關、委員會等開庭或舉行會議處理其事務的期間。可指這些機構在任何一日內開庭或舉行會議處理事務的期間。在廣義上,也可指從第一次開庭或集會起連續進行至最終休庭或休會的整個期間。嚴格地說,在適用於法院時,該詞並不等同於term,它指的是法院每日實際開庭處理業務的時間,因此每天法庭退庭時即告終止。而在當前英國的訴訟中,term或sitting是指由法律所確定的一段期間,通常包括許多天或許多星期,在該期間,法院處理其司法事務,每天都可舉行一個「session」。但是這種區別並非總是得到遵守,許多權威人士對這兩個詞都替換使用。
→ term; sitt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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