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arable controversy,可分性爭議,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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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separable controversy,可分性爭議
中文:可分性爭議
解釋:〈美〉
指可以單獨將其從州法院移送給聯邦法院的獨立訴訟請求或訴因,即使它與其他不可移送的請求或訴因被合併於一個訴訟中。根據《美國法典註釋》〔U.S.C.A.〕的有關規定,如果某一案件中存在可分性爭議,則可將全案移送給聯邦法院,後者可以裁決所有爭議,也可以將不可移送的事項發回原法院而只就剩餘事項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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