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詞條:selective employment tax,選擇就業稅中文:選擇就業稅解釋:〈英〉根據1966年的《財政法》〔Finance Act〕徵收,與1966年的《選擇就業所得稅法》〔Selective Employment Payments Act〕同時公佈,被1972年的《財政法》廢除,為增值稅〔value added tax〕所取代。選擇就業稅以僱員超過法定每週最低工作時間的工作為基礎,向僱主徵收。在生產領域,該稅予以退還,有的還給予獎金,目的在於刺激生產行業中的就業,抑制服務業和非生產行業中的就業。 學員專區 訂閱電子報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