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ecti judices,承審員;選定法官,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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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selecti judices,承審員;選定法官
中文:承審員;選定法官
解釋:〈拉〉
(羅馬法)
指為進行特定審判而從裁判官〔praetor〕編造的全體承審員名單中抽簽選出,經過異議和宣誓程序後產生的案件承審員。其異議和宣誓程序類似於現代陪審員〔juror〕的產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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