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ect committee,特別委員會,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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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select committee,特別委員會
中文:特別委員會
解釋:〈英〉
聯合王國議會兩院皆可任命特別委員會對提交給它們的任何事項進行調查和提出建議。任命特別委員會的議院規定其職權範圍,該委員會對任命的議院負責。特別委員會通常依政府督導員〔Government Whip〕的動議而設立,由議院選出的成員組成——該委員會是黨派在議會中勢力的全面反映。特別委員會被授予進行調查的必要權力,通常有傳喚證人、調閱官方文件和檔案的權力,但無執行權。特別委員會有三種:一種是會議委員會〔Sessional Committees〕,由議會每屆會議或根據某一議事規則〔Standing Order〕任命; 一種是於法案在全院委員會審議之前,不送交常設委員會,而可以將其提交給一特別委員會;還有一種是可以為任何特定的調查而委派的特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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