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urity,(1)擔保;擔保物;擔保人;擔保書<br>(2)證券<br>(3)安全;保障,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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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security,(1)擔保;擔保物;擔保人;擔保書
(2)證券
(3)安全;保障
中文:(1)擔保;擔保物;擔保人;擔保書
(2)證券
(3)安全;保障
解釋:(1)指使某一權利的受益或實現更為安全或確定的東西。擔保可以分為兩類:人的擔保〔personal security〕與財產擔保〔security on property〕,後者亦稱物保〔real security〕。人的擔保是指由第三人擔保債務人的債務得到履行,該第三人亦被稱為保證人〔surety or guarantor,在蘇格蘭寫作「cautioner」〕。財產擔保或者物保則是在特定財產或權利上設定的擔保,以補充債務人履行債務之允諾,並在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可以優先於其他債權人實現其債權。與人的擔保相對,財產擔保的一個重要特徵是:即使債務人發生破產、逃匿、死亡等事件,債權人亦得通過該擔保財產而實現其權利。它包括抵押〔mortgage〕、質押〔pledge〕、留置〔possessory lien〕等不同種類。財產擔保可以分為積極擔保〔active security〕與消極擔保〔passive security〕。對於前者,債權人可以通過出賣擔保物的方式實現其債權,例如抵押、質押;對於後者,債權人僅有權扣押財產,直至其債權獲得實現,但不得出賣。財產擔保亦可分為特定擔保〔specific security〕與浮動擔保〔shifting security;floating security〕。前者是指在特定財產上設定的擔保,例如在某一土地上設定抵押;後者則是指當實現擔保時在特定範圍內的所有財產上設定的擔保,例如浮動抵押〔floating charge〕。此外,按擔保的成立方式還可分為以協議方式成立的擔保與根據法律規定而設立的法定擔保。該詞有時亦指設立擔保的物,當事人訂立擔保的文件,或指提供擔保的人,但在表示「保證人」時英語中多采「surety」。
(2)一種法律文件,其持有人可以此證明其對某一企業享有所有權(例如股票〔stock〕),或者其在與某一企業或政府存在的債權債務關係中為債權人(例如債券〔bond〕),或者其享有其他的權利(例如認股權證〔option〕)。該詞的具體含義非常廣泛,且在不同的制定法中亦具有不同的外延。一般情況下,它表示一種基於對公共企業進行投資而非直接參與所產生的權益。該詞在用作本項含義時多采複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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