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以先前發生的地產權轉讓——即原始轉讓〔primary or original conveyance〕——為前提條件,旨在確認、變更、保持、恢復、增擴或再轉讓先前所轉讓的權利的地產權轉讓方式,包括對可撤銷地產權的確認〔confirmation〕、向已經佔有土地者的產權讓與〔release〕、低位地產權向高位地產權的回繳〔surrender〕、地產權利的再轉讓〔assignment〕以及轉讓地產權的解約條件書〔defeasance〕。亦稱派生轉讓〔derivative conveyance〕。